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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还是用嘴吧(民工篇)

家子都是土里生土里长的泥腿子,她娘她爹她哥还有她,个个都是能个把月不洗澡的懒鬼,家里永远乱得一团糟,谁知道怎么出了叶梓这么一个Aig净Ai到见不得一点脏东西的怪胎,每天天不亮就出来扫院子,还要用水管整个冲一遍,进屋必须要换鞋,连衣服也要赶紧脱了换上睡衣,平常穿的衣服穿一天就要下水,吃饭要分餐,碗筷也绝对不能混用……叶梓这些零零碎碎的毛病叶逢春记都记不清,也根本懒得记。

    一开始叶逢春还觉得烦人,完全不想搭理叶梓。很快她就咂m0出趣味来了,只要她不惯着叶梓这身毛病,受罪的就是他自己。

    就像现在,叶梓为了不让她穿着那双在工地趟过的脏鞋进屋,就得自己蹲下来给她换鞋,他受不了她脚上的味,就得打水给她洗脚。洗衣服刷碗这些事更不用说了,叶逢春吃完饭就往沙发上一瘫,叶梓根本没法忍着脏碗筷不刷脏衣服不洗过夜。

    再怎么看不惯叶逢春,叶梓也只能忍着,毕竟这房子还是挂在叶逢春名下,跟叶梓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想过回从前的清净日子,除非他自己另找住处搬出去。

    叶逢春想起这事就好笑。

    当年她跟家里就因为这房子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她哥结婚需要新房,她爹就说把这房子腾出来给她哥,她们再另外买个小点的住,叶逢春住惯了老房子不想挪窝,就Si活不搬,还出了个昏招——她把初中同学邹志军拉过来说她俩要结婚,也需要新房。

    房子的事她娘和爹都不同意给她,同意她和邹志军的事倒是很快,毕竟邹志军家里条件在这一片儿算是最好的,人长得俊,还老实本分,家里房子盖得又大又敞亮,叶逢春嫁过去就能有大房子住,更没有道理跟她哥抢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