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今日是进得桃花源的第二天,依旧是晴空万里,烈日炎炎。 南疆气候潮湿,卞松月极不适应这里的干燥,只被晒了半日,手上就被晒脱了皮,脸上脖子上都火辣辣的,极为难受。 凌云釉也没料到她这么不经晒,从裙摆上扯下一块布料,对折两次,在水里浸湿了,要卞松月拿去冷敷。 “你这娇花一样的肌肤,该是深闺小姐的命格,怎么就来枭阁做了杀手?” 脸上被润湿的布料一敷,舒服多了,卞松月答道,“我从南疆一路北上中原,遇到一个穿白衣的公子,长得可标致了,我想抢他回家,哪知他武功太厉害,三两下就把我的手给反剪了,令我动弹不得,我心知打他不过,也就不起什么心思了,哪知公子忽然问我是不是喜欢好看的男人,我说是啊,好看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 凌云釉听她讲了自家爹妈的故事,就知道她这好色的性子遗传自谁了,只可惜这姑娘没学到自家亲娘一半的本领。 “那公子说他住的地方,美男成群,问我愿不愿意去。” 凌云釉叹了一口气,她如今身在枭阁,还连累自己身赴险境,所以当时答了什么也无需好奇了。 忽然,脑海里灵光一现,“你刚刚说遇着的是一个穿白衣的公子?” 她最近也遇上了一个衷情白衣的男人,如若真是徐飞白——那厮满嘴跑马没个正经,但脸是没得挑的,又颇有翩翩公子哥的气质,卞松月在南疆见到的都是粗野糙汉,乍一见到这样的,自然是喜欢得紧。 卞松月将湿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