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租客
到中院,等着老郑和房东的到来。 巳时一刻,老郑领着房东吴员外及坊长老齐和邻居周立等人来到了中院。 一一介绍后,双方开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老郑取来纸笔,开始书写房契。 立杜卖住房人契人吴炳,今将祖遗承分住房壹所,坐落马市街戊号,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东西耳房各一间,倒座房三间,后罩房四间,隔扇屏门全。 其房前通马市街,后抵通官街,左右以本宅墙为界,四至明白。 合立契杜卖与刘希森名下永远执业居住,当日三面言定,时值房价纹银七十两整,比即银契两清,毫无不白。 恐后无凭,立此杜卖房文契存据,立杜卖住房文契人吴炳,受买人刘希森,中人郑图,保人齐课,见证人周立,天启七年三月六日凭证。 刘希森当下掏出七十两银子给了吴炳,吴炳却给了老郑。 老郑笑笑拿出一杆戥子,将银子细细量了,也不多说,只对吴炳点了点头,吴炳这才将银子收入怀中。 房东吴炳、刘希森、中介郑图、坊长齐课,邻居周立又分别在名字上按了手印。 老郑一共誊了三份,刘希森和吴炳一人一份,剩余一份由老郑拿与官衙盖章备案。 众人交割完毕,坊长老齐将刘希森神秘的叫到一边,仔细的询问了家里丁口的入籍事宜。 刘希森仔细问了民籍与贱籍的区别,跟李飞和周曼如一商量,决定将李茂良等人都入民籍。 老齐直夸刘希森三人仁义,遂取来纸笔,开始书写户帖。 一户刘希森,七口,万全都司宣府镇城民,天启七年入籍,原系辽东都司民。 家有男子五口,成丁三口,本身二十四岁,表兄李飞二十五岁,姨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