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鱼乡 - 综合其他 - 汉末第一兵法家在线阅读 - 第一百五十章 屯田七策(下)

第一百五十章 屯田七策(下)

    屯田远出在外,安定为第一要务。

    安定与否,非在屋舍暖寒与否,非在有无蚊虫蛇蚁,而只在口粮。

    若,众人同食一灶,分粮若不均,身强力壮的持强凌弱,冲突必生。

    彼时,殴斗厮杀并乱火起,一处屯田基业,瞬间乌有。

    故,分发小瓮,一瓮恰足一人日食,瓮小,又可省柴薪,两全其美。

    即屯丁各食各灶,分食当无有冲突,屯田所於是安稳。

    地尺:地尺只初量地块所用,不必常备,一处挟地尺一把,足用。

    界砖:因凡屯田处,荒土乱滩,无有醒目标识,初分地块,屯丁旦日或忘,不能再识其地。

    故,地亩即分,立置界砖於地头为界,上书编号,再令取一竹片,再书编号。

    编号竹与砖同,人与地连,当无有错乱。

    屋舍:搭屋建舍,为屯田首要,胚房难盖,而茅屋易成。

    每至屯田之地,可遣人四出收集树枝竹杆等物,再就近於乡人处买得麦秸茅草等,茅屋不消三日可成。

    再分泥胚模具数具留於屯田处,闲时活泥做胚筑墙垒屋,数月後,至冬日,土房足成。

    床褥:稿席被褥,急切间实难凑齐。

    可使屯丁编秸为稿,覆秸为被,足以御冬寒。

    屯田第三策,为法纪。

    立屯垦军法五则。

    一,屯丁昼出耕作,暮时归营,不得轻出。

    二,屯田之地杂处乡野,左右临村,乡人仇外,必多以提防。平日相交,不得与之冲突。

    三,屯丁之间,不得相欺。

    四,禁食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