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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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是承着我整个人的重量,我非常想帮他分担一下,但是被他误认为是我要逃跑,于是把我箍得更紧。屋里一片恼人的撞击声,我恨不能当场咬舌自尽。他滑溜溜地,滑溜溜地在我身体里穿啊穿,我根本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个不对再挫着他,那我俩这可真是好事变坏事,红事变白事。我觉得自己十分不安全,太黑了,这屋实在是太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缺氧了眼前一片黑还是真的就这么漆黑漆黑的,我什么都看不清了——夜深了?明明刚才我还能看见他的手,这会儿就连他近在咫尺的脸都看不清了。 隔壁也许也在听我们的墙根儿。 来而不往非礼也。 非礼我吧。 来吧。 第二天一早我们跟他同学以及他客户们顺利会合,那几个人儿个个都一脸的纵欲过度。我刚想笑话人家,就看到了玻璃墙里照出来的自己——也那个德行。 就徐钊气色还成。 我们几鬼相遇,互相介绍。徐钊搂着我说没成想在这儿能碰上她。 那几个人明显没太捋明白,站在原地,脑子也不太动得起来的样子。我就解释说我特意来找徐钊的。 他们几个迟钝地点头,“噢。” 酒乃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各位牢记。 我喝粥,偶尔抬头的时候望见徐钊的同学从兜里掏出一个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我想起佟道珩左手的无名指上有道白痕,也是戒指的痕迹。他从前说自己什么都戴不住,我比他更乱,钥匙都要一天找八百回,更遑论饰品。 没这样的回忆,说来也可惜。 我仿佛是又失恋了一次。 仿佛依然年少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