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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它们拜访了我的朋友,阿曼德,一位编辑,他是个不太爱运动的中年男人,眉毛浓密,有两撮俏皮的小胡子。目前坐在椅子上,早些刚结束与出版商的对话。 “我昨天有了些新的想法。” 他像是有些意外似的挑了挑右侧眉梢,从我手上拿过纸张,先是紧紧皱着眉,然后松开,然后又皱起了眉。 “嗯……我几乎以为你要改行写爱情了,”他捻了捻胡子,从身侧拿出一张报纸丢在茶几上,“开膛手的故事最近总放在版头,读者就爱看这些,毕竟在布莱顿这种小地方,哼。除了法院的绞刑架外,也没有什么乐子可找。”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了看报纸,上面赫然印着红衣女人的图片,但她的美被黑白两色模糊了,谁也不知道她有多么鲜艳。除了我,还有那个开膛手。我又粗略地读了一下报纸的内容,她的名字不叫斯嘉丽,也没有提到她住在哪里,更没有提到那双漂亮高跟鞋。 “你觉得有戏吗?”我抿着嘴,不想表现得太激动。 我的朋友将报纸卷起来,用力拿它在我肩上戳了戳,“加油写,争取趁风头过去前登上杂志。” 我的灵感只持续了两三天,剩余的时间我只能在家中冥思苦想,只因我在写完斯嘉丽的故事后想不到还会发生什么了。老天,我从不擅长写女人,除了我妈还有杀猪匠的老婆以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女人同我说过话了。更何况是像斯嘉丽那样,年轻鲜活的姑娘,怎么会与一个阴沉瘦削的人有共同话题。 我躺在沙发上,凝视着翻皮的墙纸,其上金色的,随着火光流淌的,假装华贵的花纹。这间屋子窄而破旧,普鲁士蓝的地毯上甚至还粘着前天留下的曲奇碎屑。比起灵感的源泉,不如说是细菌的培养皿。 我闭上眼睛,天要黑了,又到